学校首页 | 本站首页 | 机构职能 | 工作动态 | 相关新闻 | 政策法规 | 审计公示 | 下载专区
审计公示
友情链接  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>>审计公示>>正文
杜漪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公告
2020-09-21 16:53  

经济责任审计公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、《绵阳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以及绵阳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委托,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20923日起,对杜漪同志201301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就地审计。审计的内容主要是: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、决策部署情况;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,项目、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,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;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;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。

审计期间,干部群众对本次审计如有需要反映的相关情况和意见,请署真实姓名向审计组反映。

1.审计组组长:孙静

 项目负责人张雅立  伍灵昳

 审计组成员:张     杨刘瑶   杨  茜  刘  倩

向海鹰  刘  畅   邓  立  赵  艳

2. 审计组工作地址:知行楼703、708

3. 审计组联系电话: 2579565;13990174978(邓老师)

  电子邮箱:qiming107@qq.com

审计期间,审计组全体同志一定严格执行《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》和《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》:

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:

一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

二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

三、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。

四、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

一、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

二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

三、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
四、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
五、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

六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
七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
八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

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,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。 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审计组纪律的执行。

举报电话:0816-2200044

特此公告

审计处

2020921


关闭窗口
设为首页   加入收藏
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

地址: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
电话:0816-2579411